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建立药物警戒制度的要求,规范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主体责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将有关意见或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ypjgs@nmpa.gov.cn,邮件标题请标明“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意见反馈”。
附件:1.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12月1日
文章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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