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8月26日,《药品管理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建立科学、严格的药品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管理法》有效贯彻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对各规章的意见分别反馈至相应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请分别注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意见”“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意见”或者“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意见”。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电子邮箱:ypzcglbf@nmpa.gov.cn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电子邮箱:ypjgs@nmpa.gov.cn
附件:1.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2.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3.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4.意见建议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19年9月30日
附件1.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x
附件2.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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