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进一步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的记录与数据管理,满足当前监管需要,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ypjgs@nmpa.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规范意见反馈”。
附件:药品记录与数据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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