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9年第6期) |
2019年05月23日 发布 |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产品组织了监督抽检,安排河南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承担检验任务。共抽检117家企业生产的产品182批次。现将抽检结果公告如下: 一、11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179批次产品抽检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规定(见附件1)。 二、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和标识标签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有3批次,涉及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具体为:北京怡成生物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血糖仪,运输和贮存不合格。深圳市哈斯福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臂式电子血压计,说明书不合格。河北同乐乳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天然乳胶橡胶避孕套,未经老化爆破体积和爆破压力不合格。以上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的具体情况见附件2。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要求移送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抽验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6〕9号),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相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应对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召回并进行风险控制,企业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调查处理,有关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20190523.xls 2.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名单20190523.xls |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 闽 )网药平台备字〔 2023 〕第000001-00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闽)-经营性-2017-000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闽B2-20150094
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闽网食A35020001|
医疗器械第三方平台备案:(闽)网械平台备字(2019 )第00001号|
ICP:闽ICP备12021674号-2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3421号
版权所有:全药通(厦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用户投诉举报邮箱:service@quanyaotong.com | 电话:0592-5996069